想必现在很多小伙伴对于供暖温度不达标怎么处理这方面的内容都很感兴趣,那么林女士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家里温度16度供暖不达标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近期随着乌鲁木齐温度明显回升,
“每天起来暖气都是凉的,热力公司的人来测温也是敷衍了事,天气一热就不烧暖气。”
“有谁知道华凌公寓是哪个热力公司供暖的吗?感觉暖气不热啊,房子挺凉的。”
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
下面为大家找到了乌鲁木齐的供暖温度标准
和解决供暖温度不达标的方法。
按照《乌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采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20℃,供热企业不得连续24小时低于供热标准。
如果因供热单位的原因用户家中连续24小时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按供热面积及天数退还用户暖气费;供热企业同意退还暖气费的,应当在供热期结束后30日内退费。
根据本市供热用热条例,对不按期供热或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市民可投诉并要求测温。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